温度与记录协议(Best Practice)
文件强调:通道电流对记录温度、电压协议、刺激频率等条件高度敏感; 因此 hERG (以及 CaV1.2、NaV1.5)应在 35–37 °C 下记录,并采用近似心室动作电位的电压协议; hERG 推荐 0.2–1 Hz 的刺激频率以贴近生理心率。
基于手动全细胞膜片钳的人源 hERG/IKr 抑制评估, 35–37 °C 恒温记录,符合 ICH E14/S7B Q&A 的最佳实践。 可获得更接近体内的动力学和 IC₅₀ 数据,用于药物早期去风险与候选化合物筛选。
以下为星智云开生理温度 hERG 检测的标准服务流程:
近年的 ICH E14/S7B 最佳实践问答(Q&As) 将 体外 IKr/hERG 实验 作为延迟复极化与 QT/QTc 风险评估的核心环节,并与临床心电数据集成用于整体风险判断(Integrated Risk Assessment)。 文件明确提出“膜片钳应在接近生理温度(35–37 °C)开展”,以避免温度对通道门控与药效参数的系统性偏差,从而提升体外到临床的可转化性。
文件强调:通道电流对记录温度、电压协议、刺激频率等条件高度敏感; 因此 hERG (以及 CaV1.2、NaV1.5)应在 35–37 °C 下记录,并采用近似心室动作电位的电压协议; hERG 推荐 0.2–1 Hz 的刺激频率以贴近生理心率。
为确保体外结果可解释,应核验细胞实际暴露浓度(建议对灌流液进行定量测定,报告名义值与实测值,并以实测浓度拟合 IC₅₀), 同时设置 阳性对照 (如 dofetilide)并验证 20–80% 阻断范围的重现性; 若阳性对照偏离预期,则研究不宜用于关键决策。
在某些临床设计受限的情境下,可通过 非临床 hERG + 体内 QT + 临床 ECG 的整体证据链完成风险判定; 其前提是 hERG 体外研究遵循上述最佳实践,且体内试验覆盖 高临床暴露 情景。
结论:生理温度 hERG 不是“可选项”,而是 ICH S7B Q&As 明确推荐的记录条件; 它与暴露核验、阳性对照及 临床–非临床 整合,构成当前心脏安全性早期评估的主流共识与合规路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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